尊敬的資產委托人:
根據(jù)興業(yè)期貨-興業(yè)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(以下簡稱“本計劃”)資產管理合同之“第七章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、退出、轉讓和非交易過戶”的有關規(guī)定,本計劃決定將2018年11月26日設置為本計劃臨時開放期。本次開放期內,投資者可申請辦理份額的贖回。
資產委托人如對本次開放期設置有任何疑問的,可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。
特此公告。
興業(yè)期貨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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